2)第九百七十八章 糊涂一时_萌妻十八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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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个男人是一个夜场的老板,然后这个老板说,夜场没有了驻唱歌手,而逐渐地,主唱歌手也非常难请,总是请不到。

  程星带着几分醉意,带着几分微笑,就这样直接地接了一句,“驻唱歌手有什么了不起的!我曾经就是驻唱歌手,而且是在阿姆斯特丹当作驻唱歌手呢!如果你不嫌弃的话,那么我就替你唱几天好吧!如果你觉得行我就留下来,如果你觉得不行,我卷铺盖走人。不管发生什么事情,我们依然是朋友,我交定了你这个朋友,因为你这个朋友敢爱敢恨。不爱的女人就要放弃,爱的女人就要去追求。我就是因为当初比较懦弱,自己爱的女人没有大胆去追求,没有大胆去爱,所以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,所以才会活得不像自己,所以才会让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,我后悔莫及,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。”

  夜场老板就这样真的请他去了酒吧,只不过,在第一天唱第一首歌的时候,这个老板就惊讶到了,被这个男人的歌喉惊讶到了,原来如此,会唱,原来如此专业!

 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才华会被埋没在夜场里面?

  于是第一天晚上就把合约签的,也是一直干到现在,但是这个老板真的是不善于经营,夜场的生意不是很好,所以他拿的分成也比较少,所以需要出来干这些外快的事情。

  但是这个男人不想离开那个酒吧,因为那个酒吧,他呆在里面非常的有意思,非常的快乐,和这个老板是朋友,每天可以喝喝酒,每天可以聊聊天,虽然工资比较低。

  程星呆在那个酒吧里,虽然挣不到什么钱,虽然食不果腹。

  虽然钱不够花,但是因为感恩这个老板,因为感恩这个老板把他当朋友。

  因为在里面也过得比较快乐,在里面也活得像一个人,在里面自由自在的,在里面没有人看不起他。因为他是驻唱歌手。

  所以他就情愿呆在里面也不出来,也不被别人挖墙脚,实际上挖墙脚的人挺多的,很多人看上了他,好多人特意偷偷来听他唱歌。

  然后就私底下和他联系,但是这个男人都拒绝了,因为他觉得做人要不忘始终,做人不要忘记了当初提拔他这个人。

  所以这个男人就是这样行得正走得端。

  但是外面的人都以为这个男人是一个流氓。其实他自己认为自己不是的。

  “程星!你在想什么呢?!我在给你讲的话,你都记住了吗?我是说,你并不需要杀了学院路那个女人,像那种贱女人,如果你杀了她把自己的命赔进去,那是划不来的。我也不是很相信你这个人,也许杀了人之后你会直接告知警方,让你杀人的人并不是你自己,而是我,所以你一下子就可以把我出卖,所以我不需要你杀人,我只要你将学院的那个女人赶出国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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