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七十五章 陪审团制度!_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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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审团评议。

  这包括所有的刑事以及民事桉件。

  而在国内。

  刑事桉件的非法证据,只要真实,没有伪造,便可以当作证据。

  因此。

  他可以从老张签名的这张捐款协议上入手,争取将这张捐款协议打成非法证据!

  只要对方的这个关键性证据被打成了非法证据……

  对方对老张的指控,将不攻自破。

  法院也不会再支持他们所谓的索要捐款的主张。

  这个桉子,也能胜诉。

  但……

  这并不是他想要的。

  这群黑旅游团之所以敢这么嚣张,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。

  自认为他们就算败诉了,也不用承担什么罪责。

  最多是失去一些“捐款”。

  而且。

  仗着这里是国外,国内法律管不到他们。

  更加肆无忌惮。

  他必须要相隔办法,把这群人都给送进去!

  而这些旅游团的行为……

  第一眼看上去,构成了诈骗罪。

  利用合同,诱使老人们签字,最后实行骗取钱财。

  可实际上……

  在老张所在的地区,诈骗罪的定义和国内有着一定的区别。

  指的是通过欺诈的方式,非法获得了对财产的占有权。

  客观上。

  需要构成非法获得。

  比如说对方的行为,违反了某些法律,法律上必须是不支持的。

  主观上。

  需要满足存在欺诈行为这个条件。

  在这两条上……

  对方只符合了后者,即存在了欺诈行为。

  因为他们拿出了外文捐款协议,骗张清源等人说是领取纪念品的签字。

  可这个行为……

  却不是非法的。

  只需要他们的捐款协议是合规合法的,便不存在任何问题。

  毕竟……

  张清源等人具备独立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能力,并非智力残障人士。

  具备区分协议的真实性。

  且现场又没有监控。

  无法证明存在威逼、催促、利诱等情节。

  签字可以视作他们主动自愿的,等于默认了该协议。

  按照契约精神……

  协议一旦签署,便不能再随意悔改。

  所谓的不想捐了,是完全行不通的。

  既然签了字,该捐钱就捐钱。

  此外。

  即便是在国外,他也无法利用张清源等人是老年人这个身份来进行辩护。

  因为……

  这里的法律和国内截然不同。

  对于老人,也有着完善的老年人福利机构等等。

  可除此之外,老年人的待遇和普通人相差无几。

  没有所谓的优待。

  在公交车上,遇到老人是不需要让座的。

  排队的时候,也不是老人优先。

  更没有赡养责任一说。

  没错。

  在子女成年之后,便不需要再对父母承担任何赡养责任。

  即便是将父母弃养,也不构成犯罪。

  在国外的诸多法系中。

  认为父母和子女的关系,并没有那么神圣。

  认为子女虽然享受了父母的养育,但父母在子女成年后便自由了。

  无需为子女的生活和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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