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六章 演戏?我也可以_穿书后白月光她抱错了大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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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燕说,这事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吗?”

  “哼,肯定是你逼她这样说的,燕燕别怕,我替你做主。”“陈总~”

  二人一番你侬我侬,看得林菀又开始反胃。

  陈总一直催促导演把林菀赶走,导演却不愿意,这次难得的要与资本挣扎一下:“陈总,我觉得林菀很适合这次的代言,赶走她,是SAI的损失。”

  “哼,什么损失?我是SAI的合作商,换不换她,你想清楚了!”言外之意,就是要动用特权把林菀赶走了。

  导演充满歉意地看着林菀,仍然下不定决心。

  林菀倒是对导演的印象好了不少。她本可以直接打个电话让SAI的合作商换人,林家直接入驻,但她看到远处的身影,想到了更好玩的点子。

  “陈总,您不能赶我走......我的代言是签了合同的,你这样做会影响SAI的声誉!而且......我是个新人,不能丢了这么重要的代言,你不能这样......”

  林菀立刻换了副面孔,一副委委屈屈被人欺负了的模样。

  行吧,遇强则强,遇装则装,看谁玩得过谁!

  看到林菀态度的变化,陈总觉得暗爽,更加放肆:“哼,我是SAI重要的合伙人,我想赶你走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。当然,如果你求我,我还可以考虑考虑。”

  “哦?我怎么不知道,SAI的代言人可以任由你赶走?”

  一个披着齐肩长发的男子和秦琛一起走了进来。

  林菀向秦琛使了个眼色,秦琛便知道,这小丫头在演戏,那他就不用帮忙,好好地看戏就行。

  “洛......洛哥......秦总。”

  陈总的舌头都捋不直了,他怎么也不会想到SAI的总裁和秦家当家的会来这小小的摄影棚。

  洛哥,也就是洛云,SAI的掌权人。他生得迷人,齐肩的头发只给他增添了无限的魅惑,却又不显得女气。

  与江流同样是慵懒的做派,但江流是表面懒散,实则容易炸毛,是个冲动的毛头小子。

  而洛云不同,他一旦用这种慵懒的口吻、调侃的眼神望着一个人,那么,那个人的好运也就到头了。

  洛云的慵懒迷人是在骨不在皮,而他的毒也一样,是刻在骨子里的。

  “洛哥,你你听我解释。就是这个新人,她是凭甄红的关系进来的,仗着自己有点势力,就欺负韦燕。韦燕可是我们一开始就钦定的女主,林菀分明是不把SAI放在眼里!”

  听到陈总的狡辩,林菀觉得有些可笑,不过她也不解释。

  言多必失,等陈总和韦燕的一唱一和演完,才到她出场的时候。

  韦燕看着洛云,原来这就是SAI的掌权人,若是我能够傍上他......

  韦燕又变成一副小白花的样子,往洛云身边靠:“洛哥.....菀菀是新人,多少会有点冒冒失失,我不怪她的。你不要赶走她好不好?”

  韦燕心中得意,这话既把林菀抢风头定了罪,又体现了自己的大度,再加上自己这副可人的脸蛋,哪个男人不栽倒在她的石榴裙下?陈总可不就是这么被她迷了好几年么?

  洛云迷了眯眼,笑着伸出手,用指尖勾起韦燕的下巴,指尖在下巴处摸索,酥酥麻麻,像在抚摸一件工艺品。

  “小美人,你是在跟我说话么?”

  他的眼里、嘴角都带着迷人的笑,仿佛下一秒就能把韦燕吞噬进去。
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
  小剧场:

  林菀:555,我是个新人,无依无靠,你不能赶我走,你要我做什么都行!

  秦琛:真的?

  林菀:拜托,给个面子,宝宝在演戏。

  秦琛:要帮忙递刀子吗?或者把洛云借给你?

  林菀:不用。对了,你怎么来了?

  秦琛:咳,今天天气不错。菀菀,你继续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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