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546章 法中取利(四)_北宋大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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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五家布铺进行询问和调查,他们认定的结果都是相差无几,在这些布帛中,最便宜的一匹只值七十文钱,而最贵的也就值一百文钱,我们折中算下来,平均一匹布帛也就值八十五文钱,再加上每月的十斤酱菜,虽然是快要发霉的,但我们还是以十文来算,也就是一百文钱,以及那件衣衫和逢年过节所得补助,那么陈光妻子每月实际所得在两百三十文钱左右,差不多只有所约定的五分之一。

  对此,我们这里有相关的折算证据,其中还包括当年米铺卖出米的账簿,牙人、布铺对于这些布帛的议价,等等。”

  李敏立刻起身将一沓厚厚的文案递给蔡京。

  那些观审的士兵一方面是咬牙切齿,他们也受过折算剥削,但他们算不明白,到底亏了多少,如今一听五分之一,这真是人神共愤,这未免也太狠了一点吧。

  另一方面,又对这法援署另眼相看,原来这法援署不是“没有署”,查得这么细致。

  之前这种纠纷案,就是一句话的事,哪里还会找当年米铺卖米的账目来当证据。

  许多官员们不禁都是大开眼界。

  这就是皇庭强调的过程吗?

  果真是言出法随啊!

  那蔡京非常懂事,将拿到的文案,分给蔡卞他们,而不是递交给张斐。

  这等粗糙的活,怎能让老师来做,老师坐在上面喝茶就行了。

  张斐还真在喝茶,放下茶杯来,又向邱征文道:“你继续说。”

  邱征文继续言道:“很明显官府发给陈光妻子的酬劳,是远低于官府与陈光所约定的。而且苏检察长方才提到军资库拨款给公使院,并非是个例。

  而我们所查,在去年军资库至少向公使院拨款五万贯,以及六千五百石头粮食,分布在全年的十二个月,可见军资库的仓库里面,从来就不仅仅只有那些布帛,是有相当一部分在计划之外的钱粮。

  这足以说明,军资库就是故意以次充好,因为根据朝廷的规定来看,这种布帛,是属于下下等布,但是官府却以一贯的价钱折算,这是属于上等布的价钱,可见官府用一种折算的方式,去克扣军饷。

  且此案是极为特殊,因为陈光随军出征,家中就只有妻儿,再无任何保障,只能凭借这一份酬劳来勉强维持生计。

  而这份保障,也是这份契约中的关键所在,朝廷立此规矩的初衷,也是为了士兵们能够安心在前线杀敌立功。如果官府无法确保陈光妻儿的生计,陈光是绝不会答应随军出征的。

  然而,众所周知,两百三十文钱是完全不能维持陈光妻儿的生计,而当时陈光又不在身边,陈光的妻儿只能卖田借钱度日,别无其他选择。

  在这期间,陈光妻子一共向乡亲们,借取十六贯钱,如今连本带利,已经达到八十二贯钱。”

  全场一阵哗然。

  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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