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零八章 我怕我跑得不够快_这个刺客有毛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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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又不打算娶你,所以关你什么事。

  但是对于何萍来说,何萍之于方别,那是亦师亦母亦姐的关系。

  姑且问一句——那个当妈的不关心自家儿子的婚事?

  所以何萍关心是有正当的关心理由的。

  尤其随着方别越长越大,越来越优秀,但是也越来越对妹子不感冒,何萍老实说是很慌的。

  其实何萍有些时候很想问,但是又不敢问的一个问题就是,你这不喜欢那不喜欢,你看商九歌多好,宁夏多少,就连薛铃也不差,青梅竹马的话,你瞧瞧霍萤怎么样。

  明明身边那么多妹子,天天连撩一撩的兴趣都没有,整天只知道练功练功练功,你练的都快超过我了还在练功。

  所以说,你喜欢的该不会是我这种类型的吧?

  这句话何萍一直不敢问,因为她不知道方别会怎么回答。

  万一方别真说喜欢,何萍怎么办?

  把方别杀了埋了?

  这个姑且还是下不了手的。

  但是作为何萍自己而言,方别就是自己的弟弟,自己的儿子,所以情感这方面是绝对不考虑的,十年朝夕相处唇齿相依的感情,本身就超过这世间种种。

  “哪个少男不钟情,哪个少女不怀春。”方别看着何萍说道:“嗯,歌德说的,不是我说的。”

  何萍很有默契地不问歌德是谁。

  因为问了方别也不会说出来一个所以然来。

  “所以你不是少男吗?”何萍淡淡问道。

  “算是吧。”方别回答。

  “什么叫算是?”何萍就不高兴了。

  自家的方别不出色吗?江湖上哪个绝色女侠方别配不上?

  什么叫做算是少男?

  “就是勉强算,但其实并不太是的意思。”方别回答道。

  因为,从心理年龄上来说,方别确实已经不是少男了。

  就像当初霍萤所说的,方别是她见过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。

  她世界第二聪明。

  因为当初霍萤见到的那个方别,就比她更加成熟,更加稳重,更加的考虑周全,更加的稳如老狗。

  明明霍萤自己就是那种极其早熟的类型了。

  因为在穿越到这个七岁幼童的身体之前,方别就已经有过二十二年的人生经历了。

  以至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,他其实对于这个幼童的一切一无所知,所以连名字都直接用自己曾经的那个名字。

  方别。

  他本身的死亡就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,刚刚穿遇到这个世界就遇到了又一次死亡的危险,就好像刚刚破壳的雏鸟那样,他本能地相信自己所见到的第一个人类。

  而萍姐就是那个拯救了他的人类。

  他苦苦哀求才让萍姐收留了自己这个累赘。

  而接下来的十年间,方别所做的唯一一件事情,就是让自己变得不那么累赘。

  变得可以帮助何萍。

  变得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。

  变得可以让自己和萍姐能够更加轻松地活下去。

  这才是他行事的最终准则。

  活下来本身就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,所以,不能轻易地丢掉这条性命。

  尤其是这条命还是他欠萍姐的。

  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真的死了萍姐会多么的伤心。

  也不敢想象何萍在自己眼前死去的场景。

  但是萍姐太强了,太强了,强到长久以来让他窒息的程度。

  所以方别只能在何萍的背后一直追赶,一直追赶。

  他生怕自己跑得不够快。

  生怕自己还没有跑到尽头,萍姐就在自己的面前倒下了。

  因为怕,所以才会奔跑。

  “相对于喜欢人。”方别在月色下笑了笑。

  “我更希望可以活下去。”

  “和萍姐你一起活下去。”

  “如果可以,再帮助其他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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